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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259万原政协副主席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57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南宁1月21日电】21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原政协副主席刘德新受贿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德新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退出赃款人民币250.49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现年51岁的刘德新,京族。这名当年的放牛娃,从村长一直干到东兴市市委书记,最后当上了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德新在担任东兴经济开发区工作
委员会书记、东兴市建市领导小组组长和东兴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7.13万元、美元2000元和价值81.955万元的两块宅基地。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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