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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法援细则施行 低保边缘人可申请法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1:40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南京市对困难群体实行法律援助实施细则》于即日起正式施行。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10余万“低保边缘人”首度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此外,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因家庭暴力、虐待要求离婚或解除收养、监护纠纷也新划进法律援助范围。

  据了解,法律援助主要是针对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经济困难人群。此
次细则的出台,在经济困难标准方面有所放宽,将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的困难群体纳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仅此一项,将使南京得到政府法律援助的人数成倍增长。

  令人关注的是,细则还增加了“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因家庭暴力、虐待要求离婚或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两项条款。对此,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劳动、离婚、收养等纠纷一直以来都是低收入家庭诉讼焦点问题,以往由于这些诉讼不在法律援助范围,不少低收入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细则的出台,加大了对劳动者和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作者:曲可 王娟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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