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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住小偷勒索“红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朋友母亲的财物被偷盗,原本应通过法律手段将窃贼绳之以法,而苍南人陈成旺竟以此向窃贼勒索“红包”,结果把自己送进牢房。日前,苍南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003年11月24日,陈成旺伙同蔡某等4人,以陈某(另案处理)窃取蔡某的母亲苏某300元美金、一条金项链为由,向陈某索取人民币4000元,作为被盗财物的赔偿。随后,陈成
旺等人又以送其到公安机关处理相要挟,以要“红包”的借口从陈某那里勒索到5800元。苍南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成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要挟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贤群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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