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煤气初装费应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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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电信、电力、煤气公司……这些带有垄断色彩的公用事业的收费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霸王条款”。在广东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这类公用事业“霸王条款”导致的收费现象走入政协委员视野。 广东省政协常委王则楚提交了相关提案,提案中呼吁,当前电信部门要求缴纳的电话初装费、电力部门要求交纳的增容费、煤气公司要求缴纳的管道煤气初装费等等——这些带
王则楚说,目前公用事业中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分为无偿将消费者的财产转变为企业的资产、用租赁费的形式强迫消费者支付非消费性支出和垄断市场三大类。王则楚建议对此类“霸王条款”的收费行为,必须给予制止。对已向消费者收取的增容费、初装费等费用,应予退还;对月租、基本费用等“霸王条款”,以及企图垄断市场的“趸售”行为,也都应予取消。此外,对公用事业中任何一项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的行为(包括公交线路中增加空调车、减少非空调车),应在实行前先进行公开听证。 一些政协委员对该提案表示认同。他们说,公用事业来源于政府财政支出,是来源于纳税人的贡献。因此,公用事业中不应存在“霸王条款”。公用事业应体现为大众服务的本质。 委员们说,经常可以听到一些群众反映,越是这些所谓电信、电力等公用事业的“老大们”,越是“脸难看”、“事难办”。公众花了钱,非但享受不到福利,还要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甚至有时还要受这些垄断企业的气。 委员们呼吁,公用事业关乎民生,直接涉及到老百姓对政府施政的评价。公用事业依靠“霸王条款”而来的那部分收入,应当到了“让利于民”的时候了。 (郑天虹)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