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媒体误报我救灾食品过期内幕:不排除台独挑拨离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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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4:36 重庆晨报 | ||||||||||
不排除“台独”挑拨离间 近日印尼最大的电视台SCTV的新闻节目中,声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这家电视台还用特写镜头播出包装袋上的日期是“2004.12.10”。 针对此报道,在班达亚齐负责监督此次中国救援物资的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经商处公使衔参赞谭伟文接受了记者采访。谭伟文气愤地说:“中国援助印尼的食品质量可靠,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当地媒体所谓‘食品过期’的报道,可能是出于对两国食品包装规定不理解,但并不排除少数人是别有用心的。” 谭伟文说,印度洋地震和海啸灾情发生后,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受灾国家非常关心和同情。但是总有少部分人,特别是“台独”分子和对中国怀有敌意的顽固分子,千方百计进行挑拨离间,想利用这次救灾食品问题做文章,阻挠印尼和中国发展友好关系。 谭伟文说,中国政府非常了解印尼有80%%以上特别是亚齐地区的人民信仰伊斯兰教,中国援助物资的质量都是最好的,食品也都是清真食品。 生产日期不是保质期 实际情况是,中国包装袋上的日期是生产日期,而并不是像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所说的那样是保质期。按照中国的习惯做法,在食品外包装上都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不是像印尼那样只标明保质期。此次中国援助印尼的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大部分是2004年12月份的,保质期有的是24个月,有的是180天。由于中国食品的生产日期一般是标在外包装的显著位置,而保质期一般是用汉字标在并不显眼的位置,当地人中又很少有人懂中文,所以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请媒体更正错误报道 在得到谭伟文的确认后,记者联系上SCTV的管理层,反映中国大使馆的意见,请该台作出更正说明。中国驻印尼大使卢树民对这一事件的处理非常重视,委托谭伟文带领使馆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查看,确认中国提供的救援食品全部都是新近生产的,并对在场的印尼海关及机场工作人员作了说明和解释。他们还拿着样品,前往下令封存中国食品的印尼北苏门答腊省药品食品监督局和北苏门答腊省政府,分别会见了药品食品监督局局长和北苏省政府秘书长,并作了说明。他们均表示理解,并表示问题已经得到澄清,此后下令将中国食品放行送往亚齐灾区。 中国大使馆还通过接受电视采访、发表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形式,向印尼民众进行解释说明。曾经发表过错误报道的媒体,多数都已进行了更正。目前,中国第四批援助印尼物资已经送抵灾区灾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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