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疯狂敛财1.6亿福建陈凯涉黑集团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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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5:37 重庆晚报 | ||||||||
东南快报22讯1月22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黑社会”竟成立公司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凯通过经营酒店、桑拿、游戏机厅、迪吧、夜总会等聚集大量钱财,于1996年成立了芳艺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扩张势力获取更大利益,陈凯网罗刑满释放人员以及闲散人员并通过发放奖金、分发股份等方
另外,陈凯还利用其经营的企业进行偷税和合同诈骗,犯罪所得分别达人民币1209万余元和1.5亿余元。为寻求非法保护,陈凯还亲自或指使郑铨太等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多达900万余元。6人被判死刑无期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凯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行所判处的刑罚,决定处执行死刑。 另外,被告人郑铨太、周铭、方新生、郑国英、林禹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偷税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被判处17年至1年有期徒刑。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