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任何公民均应受到保护 恐怖活动仍是毒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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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8:37 南方都市报 | ||||||||
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证实,8名被伊拉克武装分子绑架的中国公民昨已安全获释,这是上天提前赐给中国人鸡年春节最大的一个礼物。中国政府的艰苦救援终于获得成功,万千同胞的殷切祝愿终于成为现实,一场可能令传统佳节不胜哀恸的悲剧终于得以避免,何等令人欣慰! 然而,在欢欣之余,有两个问题仍然需要澄清。
在此番营救行动中,中国外交人员做出了最大努力,一方面正面回应挟持人质者的要求,一方面利用与当地宗教组织的合作关系密切磋商,同时通过当地媒体进行人道呼吁。众所周知,这8名被绑架者是在没有听取政府多次安全警告、借助非法中介自行前往伊拉克的务工人员。因此,在他们获释之后,网上出现大量舆论,谴责他们无视警告,不顾国家利益,私自前往伊拉克而遭到绑架,为政府增添麻烦,甚至认为政府不应该重视他们被绑架事件,否则就是为非法务工正名。 非法劳务输出理应受到整顿,但是当事者中究竟谁应该受到惩罚,各自应该受到何等惩罚,那是另一种法律关系,非外交部所能判决。就外交部的工作职责而言,任何公民在海外的人身安全都应该平等地受到保护。广而言之,任何公民甚至是被判有过错乃至有罪之人,其人身安全均应该受到政府保护。公民在交纳税金之后,不应该企望在每一件具体的事件上得到均等的回报,恰好是指望政府集中使用于一些重要或者特殊的项目,从而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得到回报。 每一个公民均应该充分考虑政府发出的任何警告。但是警告毕竟不能等同于法律,并非严厉禁止,警告也并不意味着不幸发生之后政府可以免除其对于公民的义务,可以置之不理。 就此事件而言,这些为了走出贫困甘冒生死之虞前往危险地带务工遭遇不幸的中国公民,首先应该得到最基本的人道同情,同时,营救他们是政府的分内职责。中国政府义无反顾地承担了,并且不辱使命地完成了这个职责。 政府的确遇到了麻烦,但是麻烦的制造者不是这些不幸的公民,而是恐怖分子。这是另一个必须澄清的问题。 虽然人质重获自由,但是此一事件中自由和平所受到的威胁、生命尊严所受到的摧残已是既成事实。恐怖活动给政府带来的麻烦,给不幸者及其家属带来的伤痛,给所有中国人乃至全世界人心头投放的阴影,并不因人质的安全归来而烟消云散。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进一步融合,只要恐怖活动一息尚存,同胞安全就一日不可放心,今天的获释并不能保证明天的自由。 正如某部电影里的台词所说,“有人说要杀了你,结果他只打了你一顿,你还要感谢他”,我们更不能犯这样的常识错误。恐怖主义始终是人类的一个毒瘤,并不会因为某一次人质获释而变得正当。联合国第1566号决议已经明确指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使它变得正当。 令人欣慰的是,即使在危急关头,中国政府也没有对恐怖分子言听计从,丝毫没有改变对待恐怖主义的立场。我们对伊拉克人民长期友好,绝不是对恐怖分子友好;我们在处理伊拉克问题时始终着眼于维护伊人民的根本利益,绝不是维护恐怖分子的利益。 在8名同胞平安归来之际,我们为更多仍然深处危险境地的同胞祈祷,为全世界身受恐怖主义威胁的人们祈祷。 相关专题:八名中国人在伊拉克遭绑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