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陈凯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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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1月22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1994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凯通过经营酒店、桑拿、游戏机厅、迪吧、夜总会等聚集大量钱财,于1996年成立了芳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逐步形成了被告人陈凯为首、以郑铨太、周铭、方新生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被告人陈凯的指使
被告人陈凯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决定处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铨太、周铭、方新生、郑国英、林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5名被告人被判处17年至1年有期徒刑。 据东南快报梅贤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