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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陈凯一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月22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1994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凯通过经营酒店、桑拿、游戏机厅、迪吧、夜总会等聚集大量钱财,于1996年成立了芳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逐步形成了被告人陈凯为首、以郑铨太、周铭、方新生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被告人陈凯的指使
授意下,具体实施了组织卖淫,以及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陈凯长时间地组织、控制众多卖淫女在其经营的桑拿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陈凯还利用其经营的企业进行偷税和合同诈骗,犯罪所得分别达人民币1209万余元和1.5亿余元。陈凯还亲自或指使郑铨太、陈福明等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行贿。

  被告人陈凯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决定处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铨太、周铭、方新生、郑国英、林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5名被告人被判处17年至1年有期徒刑。

  据东南快报梅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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