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提高扶贫标准 困难户过年发给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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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41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康玉君林长强)“于洪区财政收入增加了,扶贫投入也要相应地提高标准。”这是1月21日,于洪区区长王开军慰问贫困户时说的一段话。 于洪区现有贫困人口9860人,特困、低保、五保户和优抚对象共计7095户,占户籍人口的3%。为了使这些需要照顾的人过个好年,于洪区加大了扶贫投入。市里规定每户困难户可得临时救济款400元,而于洪区困难户得到的则是500元。记者电话:818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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