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组认为 大明矿难抢险措施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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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49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沈阳1月22日电(记者王炳坤)22日,负责调查铁法煤业集团大明矿难事故原因的调查组组长,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贾斌向记者介绍,大明煤矿在扑灭矿井明火时,对发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性估计不足,处理措施存在问题,因而没能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
同时,调查组认为大明矿对井下发火的抢险措施不得力。贾斌介绍,监测人员根据这个废旧巷道内一氧化碳超标判断煤层发火,但是具体火点并没有找到,不得已才采取在着火区域四周建密封墙,隔绝氧气与火点的办法使火自然熄灭。21日上午,工作人员发现一面密封墙由于爆炸发生倾斜,派出巷道维修人员对这面墙进行重新加固,此时被密封的区域再次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导致9死4伤。 贾斌介绍,为了避开爆炸时间,维修人员的加固作业应当选择在发生一次爆炸以后,而一氧化碳重新聚集到一定浓度以前。而且,由于维修人员是冒着随时爆炸的危险作业,煤矿不应当一次性派出这么多的抢修队员,因而付出这么惨重的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