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快车”驶出补偿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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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5: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在林业系统工作多年的省政协委员梁星权调研发现,广东的生态公益林区农民经济来源少,经营生态公益林经济损失难以补偿,有的只有靠偷偷伐木维持生计。 1998年,一封带着梁星权焦急心切的书信,由“直通快车”转送给省长卢瑞华。他建议,广东尽早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这份建议很快得到省领导部门采纳。1998年11月,《广东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实施,以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补偿生态公益林
2002年6月,针对生态林补偿标准仍偏低问题,省政协委员林绍辉提出“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补偿费由省统筹支付的建议”,再次被省委采纳。省委、省政府决定2003年到2007年,对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由每亩补偿4元提高到8元。据悉,自委员提案至今,省财政已投入补偿和建设资金18.3亿元。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