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镇教师须下乡支教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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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6:23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湖北省今年将制订《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的规定》,其中将明确要求:城镇教师必须在乡镇中小学服务一年。这是湖北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日前向社会公布的。 湖北省教育厅将明确政策,要求城镇教师必须在乡镇中小学服务一年;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校对校”的教师要定期对口交流,为期一年;教师在乡镇学校的服务期经历将作为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对受国家、省表彰的农村教师实施免费培训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