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和政法部门政策性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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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6:4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何大春、汪汉阳报道:岁末年初,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和政法部门的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8.3亿元,已经陆续直达各县市(区)财政专项账户。 这是省委、省政府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以及政法部门实现彻底的“收(罚)缴分离、收支完全脱钩”目标、确保政法机关正常运转,而实施
从2004年起,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4.7亿多元,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3.5亿多元。两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范围包括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52个县(市)、恩施州所辖8个县(市)、8个县改区,以及因行政区划变更后纳入城区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和政法经费较困难的13个市辖区。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重点,一是全额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二是资助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的重点,是专项用于解决公检法司干警工资发放和部门正常运转经费的需要。 省财政厅制订了两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严格财务监督检查。新近下达到各地的2004年两项款额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抵顶2005年的有关投入,不得因上级增加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而减少本级财政的预算投入。一经发现截留挪用,将如数追回并严肃处理。链接隰A3版《答记者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