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运动中心可健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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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7: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虎 宪明)就本报此前报道的汉中市老体育场开发惹争议一事,1月19日,汉中市政府责成汉台区政府、市城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体育局负责人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说明。 汉台区代区长马世生表示,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和道路拓宽改造,汉中市老体育场占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且设施陈旧,早已无法进行大型体育赛事,也无法满足市民文体活动需求。
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崇兴解释说,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从2002年7月1日起,经营性土地出让开始实行新方式,但体育场土地出让协议签订于2002年3月18日,是国家上述规定出台前签订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所以经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经省监察厅和国土资源厅批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评估,该处土地评估价为87.6万元/亩,最终确定出让价格为88.8万元/亩,共置换资金6832万多元,这些资金将用于体育设施建设。 汉台区体育局局长何健康说,旧体育场开发规划中要求建设不少于一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活动场地,以满足市民健身活动的基本需求。同时对现有的游泳池等设施予以保留,并在明珠路以西、虎桥路以北、前进西路以南距中心广场1200米的地方新建一个体育运动中心,在城东电视塔附近再建一个向广大市民开放的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内容包括标准田径场和多功能体育馆。建成后可基本满足一般的体育赛事和市民健身需求。 汉中体育场开发惹争议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