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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机关出台新办法 记者可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8:56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1月23日电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受理新闻单位移送案件线索实施办法》。今后,凡新闻单位及记者了解和掌握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均可向该院移送。

  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建昌介绍,这一《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新闻单位向检察机关移送的五大类案件线索。它们分别为:一、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线索,包括贪污、挪
用公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案件等;二、涉嫌渎职犯罪线索,包括滥用职权、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私放在押人员等;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线索,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四、侦查机关在侦查工作中违法办案线索;五、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或其他违纪线索,可以直接移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长。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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