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记者掌握案件线索可向检察机关移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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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受理新闻单位移送案件线索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今后,凡新闻单位及记者了解和掌握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均可向该院移送。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建昌介绍,这一《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新闻单位向检察机关移送的五大类案件线索。它们分别为:一、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线索,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案件等;二、涉嫌渎职犯罪线索,包括滥用职权、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私放在押人员等;三、国家机关工作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