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条禁令”严管警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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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9:5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月23日电(记者陈澎)从今年元月起,湖南省公安厅开始对全省警车进行规范性管理,颁布了全省警车使用管理的四条禁令,违令者除将受到严处外还要公开通报。 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了解到,新出台的湖南省警车使用管理四条禁令包括:严禁为非政法机关申领警车车牌证或转借、挪用、套用警牌,违者收缴牌证、扣留车辆、暂停所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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