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哲保身保了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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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朱百平 一位女乘客的钱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了,这一切没有逃过车上便衣民警的眼睛。小偷被人赃俱获,可这位女乘客却不愿出来指认不法分子,甚至连丢钱的基本事实也不敢承认,民警的尴尬可想而知。 看了《西安晚报》近日的这篇报道,笔者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如果像这位女乘客一样,人人都惧怕违法犯罪分子,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表现出胆怯、懦弱,不与公安机关
近几年来,像这名女乘客一样,不愿意作证,不愿站出来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事屡见不鲜。受到不法侵害忍气吞声的有之,看到违法犯罪分子作奸犯科作壁上观的有之,快速逃离是非之地以免受到伤害的也有之。我们在谴责这种行为的同时,也不得不思考为什么总是好人怕坏人,甚至在好人在人数上处于压倒多数时仍然如此,使犯罪分子肆意妄为。这的确是因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老百姓缺乏安全感或安全感不足。 这名明哲保身的女乘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能切切实实地从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抓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话,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就会下降,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威信就会下降。当然,保一方平安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引导并号召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其中,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社会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不愁社会治安不能好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