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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交通局长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0:5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05年1月11日,江苏扬中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法庭上座无虚席,被告席上,曾经辉煌一时的原扬中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强华神情黯然。

  交通局长揽财有术

  王强华1951年5月出生于江苏省扬中市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77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铁
道部第四工程局工作。2001年10月,又被任命为扬中市交通局局长。据王强华交代经查证属实,2002年初至2004年5月间,王强华先后39次收受十余人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贿赂的财物,计人民币114.3万元、美元2万元。其中一次性收受贿赂30万元的就有两次。王强华的“揽财之术”主要有三招:

  赚取“中介费”

  近几年,扬中把市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各种重大工程项目层出不穷。身为交通局长的王强华自然成了各工程公司猎获的目标。大多数行贿者给他送上现金少则几千,多则数万。而在他们中技高一筹者当数冷某。冷某,金坛市某工程处项目经理。为了能在环江堤顶公路项目中揽得部分工程,2003年王强华突发心脏病住院期间,冷某慷慨解囊送上30万元人民币给王强华“补补身子”。王强华出院后,冷某如愿以偿地在堤顶公路上分得一杯羹。

  收受“感谢费”

  缪某,扬中市交通局下属某工程公司经理。2003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强华打来电话,劈口向缪某借几万块钱急用。缪很快筹集了8万元现金呈上。在后来的审讯中,王强华也承认,当时所言只是句客套话,“我是以借为名,不然太露了”。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间,缪某共向王强华贿赂人民币20.1万元。

  接受“培养费”

  作为本单位“一把手”,王强华对人事调整常常是一言九鼎。闵某原是扬中市交通局下属某管理处会计,工作非常出色,但由于种种原因,闵某始终得不到提拔。为了能让领导“瞄”上自己,闵某开始不失时机的给王强华送上一些烟酒礼品。2002年,闵某登上了倾心多年的该管理处主任宝座。2003年4月,闵某呈上5千元现金;2003年11月,送上1万元“培养费”;2004年春节前,闵某又走“夫人路线”,让妻子在王强华妻子黄某面前自认“干女儿”,后以“干妈”喜好麻将名义送上5千元“麻将基金”。

  买金屋藏“洗头女”

  2000年王强华任扬中市交通局副局长时,有一次随一工程承包人去洗头房“潇洒”,结识了年轻貌美的王某,两人“一见倾心”,从此便纠缠到了一起。

  2003年6月,王强华花了15万元给王某买了房子。2004年“五一”节,王某“借”王强华的信用卡去买衣服,她一次性就刷卡消费掉9千余元。(据《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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