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面对面:改制不能让职工利益受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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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1:09 石家庄日报 | ||||||||
【采访对象】市政协委员、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处处长李达志 【采访人】本报记者潘双清 2004年我市国企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2005年将继续以“两增、两减、两分”为主线,紧紧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职工身份转换和出资人到位等关键环节采取股权转让、合资、合作
“国企改革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其中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社会矛盾,特别是改革过程如何保证职工利益问题更应该引起关注。”李达志说,如今国企改革,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在这些政策的落实上,往往是效益好还能落实,一些效益差的则一再搪塞推诿,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了困难企业难改制的局面。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只要在改制时能保证职工合法权益,职工没有不赞成的。 对于国企改革中出现的职工利益受损问题,李达志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也提出了建议。他说,以国企改制中的职工经济补偿金为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企正式职工在改制时每年工龄可得到1个月工资补偿。实际上,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的办法不一,有的企业按标准给兑现了,有的企业则一点没给,使没有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从理论上讲,不管改制前这个企业是营利的还是亏损的,这个企业的职工都曾为国家做过贡献,在改制时也应该同等对待。否则,很容易形成改制的不稳定因素。他建议,政府在这方面能否出台一个专门的政策,凡是在国企改制中,涉及转换身份的职工,都要对他们进行经济补偿。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梳理一下已完成改革的企业,对未给职工经济补偿的企业,责令其给付兑现。 再有,改制以后对于原有职工的安置问题,有的企业是对原有职工全部接收,有的企业部分接收、部分分流。然而不管全部接收还是部分接收都得按政策来。事实上,在一些企业普遍存在明着接收,暗里下岗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效益不太好的企业,由于企业不景气拿不出足够的安置资金,就采取让职工提前内退的办法来解决,这样名义上职工还是本公司的职工,就是没有岗位。没有岗位也就拿不到岗位工资,有的企业只是象征性地给一点生活补助,这些人实际上和下岗没有什么区别。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一现象能给予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