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串子案”昨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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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4:03 法制晚报 | ||||||||
抱错儿子17年 一审获赔10万元 新华社电抚养17年的儿子却不是亲生,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双台沟村李秀苓夫妇诉诸法院。昨日,大连 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406医院赔偿原告李秀苓
法庭审理查明,原告李秀苓、武振财之子武某某1987年8月15日出生。2002年,由于武某某的长相、性格 不像父母,加之邻居议论,李秀苓、武振财产生了武某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怀疑。经检验,李秀苓、武振财血型均为O型, 武某某为A型。 2004年6月22日,原告委托大连市公安局对李秀苓、武振财、武某某进行亲子鉴定,结论为:李秀苓、武振财 不是武某某的生物学父母。2004年8月12日,原告委托大连市公安局对李秀苓、武振财和与武某某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在 同一医院的梁某某进行亲子鉴定,结论为李秀苓、武振财是梁某某的生物学父母。 2004年7月,李秀苓、武振财夫妇经过血型检查和亲子鉴定后,向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初接生的 医院赔偿各种损失3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