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百旺家苑小区居民告北京规委案三度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7:17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记者侯国华报道

  本网一直关注的百旺家苑小区居民状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一案,1月19日在海淀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

  此次庭审于下午1点30分开始,直至4点10分才结束,共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原、被告
及第三人分别出示相关规 范性文件,二是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北京市规划委出示了《城市规划法》等8份文件,认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法律 赋予他们的职责,给北京电力公司颁发的许可证合法、有效。原告则出示了北京市“两库一渠”管理条例等4份文件,认为被 告颁证的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和滥用职权问题。双方各执己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第三人发言说,北京供 电形势严峻、该工程意义重大,如取消将难保北京2005年夏季安全可靠供电和首都特殊的政治供电,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 严重损失,原告应以大局为重。

  记者获悉,去年12月20日,百旺家苑居民曾就此事写信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截至目前,百旺居民就北京 市环保局的“环评报告”向国家环保总局提请的行政复议,尚未有结果。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27日,海淀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作出行政裁定:“在诉讼期间,第三人依据2003规建市 政字072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20至23号塔架挂线通电的施工停止执行。”31日,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复议。主要 理由是该工程工期紧迫,线路在正式并线供电前不会对原告人身权与财产权产生影响。已经架设的塔基和高压线可随时拆卸, 如法院最终判令撤消0721号施工许可证,不会破坏其使用价值。

  1月14日,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第三人复议理由成立,决定撤消去年12月27日作出的裁定,驳回原告“在诉讼 期间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法官最后宣布,此案将在合议庭讨论后择日宣判。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年春运
中国女将征战百年澳网
关注2005考研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第12届中歌榜揭晓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慈禧曾孙口述实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