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要设20个燃放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作出批复,2005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点为20个。燃放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初七)的上午7时至晚上10时,除夕时间不限,同时为防止燃放扩散,市区要明确划定禁放区。 据悉,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不可设在燃放点,可在燃放点附近选择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设立,并悬挂相应标记。目前,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供销、工商、市政园林、城管执法等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