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杀人逃回国内两案犯被判死刑和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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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1:37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沈阳电记者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辽阳中院于昨日对被告人杨宁、王亮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杨宁死刑;判处被告人王亮无期徒刑。 去年10月19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19日夜,杨宁、王亮在日本福冈潜入松本真二郎家,先后杀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劫取
公安机关传唤王亮时,王亮即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不掌握的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杨宁及与其关系密切人员的线索,使得杨宁被抓获归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行为构成自首;其协助司法机关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杨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据此,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