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庭上为杀儿凶手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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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32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因债务纠纷,儿子张立明被他的朋友杀害。昨天,在审理凶手陈全水的法庭上,张立明的父亲请求法官“放过”他。老父亲说,自己的儿子死了,不想再看见有人死。
张立明和陈全水曾在一起打工。2003年底,张立明在怀柔一个影视城做起了招集群众演员的生意,并向陈全水借了3千元进行投资,一直未还。据检察院指控,2004年5月31日晚上,因讨债起纠纷,陈全水用刀结果了张立明的生命。 面对杀害自己儿子的犯罪嫌疑人陈全水,虽然悲痛万分,但张父却仍表示他已不希望看到陈全水被杀。张父说,“我只有一个儿子,当时也曾想要他杀人偿命,但一想到他的父母,也无法承受失去儿子……”张父停了停,轻轻摇了摇头,“自己的儿子已经没了,我也不愿意看到他再被杀”。张父拿出了一张皱巴巴的纸,提出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20余万元索赔。面对张父的请求,陈全水很平静地表示愿意赔偿,只是无能为力。 听到张父的表态,陈全水的律师在辩护前先站起身向着张父深深地鞠了一躬,“我代表陈全水及陈全水的家人向您和您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和慰问”。张父也坦然接受了这一鞠躬,点了点头,轻轻地说了一句,“都是年轻啊”。整个庭审,听着陈全水述说着当时的情景,为自己辩解,张父只是不断地摇头轻声叹气,反复重复着“年轻”这个词。律师说法 老父亲的求情会不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对此,三信律师事务所的何正永律师称,作为受害者的近亲属,在刑事案件只有提出民事索赔的权利。张父的这种表态,不会影响到刑事部分的判决。而如果被告人的父母或家属愿意赔偿,可以酌情考虑量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