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生在日本杀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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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44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辽阳中院于昨日对被告人杨宁、王亮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王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0月19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
王亮回国后,使用假名在辽宁省辽阳市打工,因其日常消费甚巨,被群众怀疑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其传唤,王亮即主动交代了其伙同杨宁、魏巍在日本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杨宁及与其关系密切人员的线索,使得杨宁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