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黑老大组织卖淫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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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46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对被告人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黑老大陈凯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凯通过经营酒店、桑拿、游戏机厅、迪吧、夜总会等聚集大量钱财,于1996年成立了芳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12月更名为凯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其间,陈凯采取非法手段网罗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社
陈凯还利用其经营的企业进行偷税和合同诈骗,犯罪所得分别达人民币1209万余元和1.5亿余元。为寻求非法保护,陈凯还亲自或指使郑铨太、陈福明等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多达人民币613万余元、港币109万元、美元26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