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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六千辆“外挂车”跑掉税费四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3:02 东南早报

  据公路稽征部门近期统计,泉州市外挂车的数量上升到6000辆左右,年流失税费达3.96亿多元。

  有人预言:政府如果不整治车辆外挂问题,在三五年内,外挂车辆将形成规模,并垄断泉州市场,届时,泉州的货运市场就掌握在他人手中。

  省“两会”上,泉州代表建议,加强整治“外挂车辆”——

  早报记者江海苹/文胡彦明/图

  现状新车外挂成倍增长

  在当地,有挂外地牌的货车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绝大部分货车都是“外挂车”。有人说,目前在泉州市主干线上行驶的大货车,10辆有7辆是“外挂车”。这样发展下去,泉州必将出现一个以“外挂车”为主体的物流货运市场。

  昨日,福建省公路稽征局泉州稽征处办公室许主任说:“目前,外挂车辆形势严峻,这种状况还没能得到政府高度重视。”

  据悉,2003年,公路稽征部门初步调查,泉州“外挂车”有2000多辆。到2004年初,“外挂车”数量急剧上升,约有5000多辆。而2004年底,泉州“外挂车”达6000辆。这些“外挂车”主要由内蒙古、贵州、安徽、湖北、新疆、青海等19个省市以及福建省厦门、莆田、漳州、大田等地的运输单位和泉州市车辆经销商、车辆买卖中介机构为购车户办理异地落籍。

  “外挂车”主要是新车外挂和在籍车辆转挂两种。

  新车外挂中介一手操办

  福建省公路稽征局泉州稽征处副处长吴金旺说,泉州这些挂“青A”、“贵H”及“蒙M”的,基本上没有一个车户到过那些地方挂牌,全部是中介一手操办的。江西(赣)的所有地级市基本都有泉州的车辆在那里挂牌。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泉州,南安市的“外挂车”最多,约占泉州的40%左右,其中水头和官桥居多。这些外挂车,绝大部分向仙游某车队购买,该车队在泉州搞外挂,挂“青A”和“贵H”的有4000多辆。仅2004年11月底,该车队卖给南安市省新镇的某品牌336马力(20吨/辆)双拖挂车近30辆全部挂“青A”车牌。

  某车行粗略统计,他们每个月销售出100多辆大吨位的车,只有10辆挂泉州牌。

  一个姓陈的运输户在2004年上半年买的6辆拖头车是挂泉州牌,原因是当时正处于在整治“外挂”期间。而下半年由于没有整治,买的9辆车全部是“外挂”。他甚至表示,今年他要发展到50辆车,准备都“外挂”。

  转移户口单位车也加入

  前不久,泉港区18名车主联名上书:如果不采取措施制止车辆“外挂”,到2005年,泉港区如有再挂泉州车牌的大货车,那么这个车主就是傻子!

  其实,不仅是新车外挂现象严重,连本来在籍的车辆也纷纷转“户口”。

  从去年下半年的情况看,许多在籍的大吨位车辆纷纷“转户口”,改挂厦门牌。从交警部门得到的情况,12月下旬的一两天内,仅永春籍的8吨到15吨位车辆转籍到厦门的就达10多辆。而这种情况,在南安、石狮、晋江等都有出现。

  在籍的车主表示,这些“外挂车”的存在对当地的货运造成不正当竞争。打个比方,载一趟货物,挂当地牌的货车要150元/辆,而挂外地牌则要100元就可以轻松上路了。

  福建省公路稽征局泉州稽征处办公室许主任介绍,如今,不单是个体运输户外挂,石狮邮政专递车、泉港供电局的抢修车等单位的车辆也挂上了“蒙M”的牌子。

  从保险费看,泉州比周边城市高许多。

  分析门槛太高导致外挂

  据悉,自身门槛太高,是造成泉州车辆外挂的最根本原因。过重的营业税和保险费让运输户喘不过气来。

  税费比外地高许多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营业税看,泉州税收标准140元/吨·月,而厦门、江西、河北、湖北等地的标准50元/吨·月,漳州、莆田市,只有运输单位需开“货物运输”发票的才按6.68%计税,不需要开发票的就不收营业税。

  从保险费看,按投保“20万货物险”为例:泉州需要1万元/辆·年,而厦门、漳州、莆田市只需交0.4万元/辆·年;保“车辆险”(5轴—6轴车,保全险的):泉州2.4万元/辆·年,而厦门、漳州、莆田市只需交1.7万元/辆·年。仅这两种保险,泉州就要比别的地区多收1.3万元/辆·年。

  一辆15吨的拖挂车年交税费:泉州8.66万元,挂“青A”:3.81万元,“蒙M”:4.95万元,“赣G”:6.55万元,“鄂B”:5万元。

  检测比外地多几次

  运输户选择外挂,还因为当地的服务问题。绝大多数运输户抱怨在泉州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困难。泉州一年4次都要通过检测线,连同交警的一次年检审,共5次,每次要停驶3天。而厦门及省内其他地区的,只过一次检测线,其余3次只需盖章即可。至于外省,只要填表盖章就通过了。

  据介绍,客户在买车方面也存在车牌挂牌难。外省提供买车发票、合格证、技术参数表、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就可挂牌,新车不要经过检测线;而福建除了要上述资料外,新车还要经过检测线,车辆往往因为重量超过或加块钢板、车厢加高、加长一点而不能通过,而且一辆车挂牌要3天以上。

  名词解释

  车辆外挂:是指本市车主购车后上外地牌照在本地营运的货车,即“异地落籍,本地运营”。

  声音

  泉州代表团向省“两会”建议———

  制定车辆属地管理办法

  背景:近年来,一些车户受利益驱动,把车辆非正常转籍到外省或直接办理外省牌证,长期在福建省各市从事运输经营(即外地挂牌、异地纳税费、本地营运,以下简称“外挂”)。

  一方面,这些“外挂”车辆严重冲击、扰乱本地运输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了本地广大运输经营者的利益,严重扰乱了正常运输秩序,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这些“外挂”车辆绝大部分都没有进行正常的检测、管理、维护,车辆安全状况差、驾驶员安全行驶意识低、甚至出现严重超载现象,严重威胁到道路效能安全;同时,这些“外挂”车辆由于异地挂牌,假牌、假证、假印章难以辨别,其所造成的违章、事故等违法行为难以调查、取证,管理很难到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统计,南安市“外挂”的车辆有2000余部,全部是5吨以上大货车,总吨位达14000余吨(按每部平均7吨计),这个数字已超过南安市目前大货车的实际车辆拥有数。全年共造成地方税收流失约2352万元(按140元/吨计),公路规费流失近3000万元,此类情况在我省其他县(市)中也普遍存在。这些车辆外挂的地区主要有贵州、武汉、湖南、江西、广东、安徽、宁夏、新疆等地,今年甚至有湖北、内蒙古等地直接派人到泉州设立代办点,全部采取一条龙服务,除车主购车按揭由建行、中行提供和车辆保险由中保办理外,其他挂牌、交纳税费、办理营运证、年检等手续,全部由他们办理,而且检测手续全免。

  在此次省“两会”上,泉州代表团代表们建议:加强整治“外挂车辆”,确保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外挂”车辆不断增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外挂”车辆大吨小标仍然存在,二是外地税费率较低,三是办证简便。

  代表们建议:由国家、省制定相关车辆属地管理办法,杜绝异地挂牌。本地公安交警与稽征部门在核定吨位的问题上要统一,不能各行其道。取缔在我省内的外挂车辆代办点。全面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营运、超载入手,严厉打击外挂车辆;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有关政策,同时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江海苹) 如何遏制与整治“外挂车”,有关部门建议——

  后果泉州税费流失严重

  福建省公路稽征局泉州稽征处办公室许主任指出,“外挂车”的蚕食,造成的负面影响甚大。2004年,泉州市“外挂车”仅养路费和货运附加费两项费用,就流失7900万元。

  福建省公路稽征局泉州稽征处副处长吴金旺出示了2004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几个指标对比的数据:

  1.第一季度泉州在籍车辆总吨位比厦门多4149吨,到第四季度反而少了4232吨,来回相差8000多吨;

  2.第一季度泉州征费总额比福州多1870万元,到第四季度反而少了2200万元。以一辆5吨货车为例,每年应交地方税费共计25860元,其中:稽征部门征收的养路费、货运附加费13200元,占51.1%;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8220元,占31.5%;地税部门征收的社保基金1200元,占4.7%;交通部门征收的运管费960元,占3.75%;教育部门征收的教育附加费600元,占2.3%;工商部门征收的工商费480元,占2%。

  3.新车增长平均吨位:泉州1.04吨/辆;厦门2.35吨/辆;福州2.53吨/辆。该数据说明泉州增加的车基本是小吨位,大吨位的车辆基本“外挂”。

  早报记者江海苹/文胡彦明/图

  据悉,中介机构是外挂的最主要渠道。基本上所有的运输户都是向仙游某车队或者泉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车辆,这些中介机构表面上服务经营者,其实是从中牟取巨额利润。

  一些外地打工仔,在泉州赚了一笔钱,想搞点投资,就向这些中介买车,因为在这些中介买车,可以先付3万元,再进行按揭,便宜又实惠。

  这些单位和中介机构在莆田仙游县、泉州南安市等设立办事机构,为外挂车辆提供“一条龙”服务,为车户购车提供购车贷款担保、报牌、缴纳各种税费、包日常车辆年检审、车辆检测等所谓的服务,从中获取养路费统缴、税费包干、保险返还、信贷利率差额等高额利润。在所谓的优惠政策、优惠条件、优质服务的诱导下,大量拉拢外挂车辆。

  有关部门建议,要遏制与整治“外挂车”,必须由政府出面,召开由交通、公安交警、税务、保险、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以便形成遏制、整治“外挂车”的思想认识、方案措施。例如,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公路稽征、税务、运管部门检查泉州车行的售车账簿、登记本。只要车户是在籍的,而车辆挂外省牌证的,或是在泉州办理购车贷款或按揭和保险的,就可认定是外挂车。

  如何整治“外挂车”,有关部门提出了一些想法。

  对内减少营业税保险费

  1.减少营业税:车辆营业税下调为50元/吨·月;

  2.下调保险费:“货物险”和“车辆险”的投保费下调到与其他地区平衡;

  3.简化二级维护检测手续:建议一辆车一年的二级检测维护通过检测线一次,其余3次用填表盖章检验即可。

  有关人士认为,这三点建议,也是广大车户和车行老板的强烈呼声,是制止车辆“外挂”的最有效措施。对外直接打击中介机构

  1.直接打击中介机构。针对目前我市外挂中介机构最突出的某贸易有限公司,由工商等部门出面查处其超范围经营问题。由地税部门查处其逃、偷、漏税费等问题,直接遏制车辆“外挂”。

  2.对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和调驻缴费。由工商等有关部门,检查泉州各“车行”公司的售车账簿、登记本,只要车户是泉州籍的,而车辆挂外省牌证的,或是在泉州办理购车贷款或按揭和保险的,就可认定是外挂车,就可以从第三个月起在泉州实行调驻缴费。

  3.对外挂车实行整治。对大量挂“青A”、“蒙M”等外挂车在超限超载上实行高限处罚、严加整治;在港口码头等大宗货运场所不准外挂车营运或加以限制或取消优惠条件;对公司企业的外挂车辆,采取行政干预手段,迫使其回来调驻缴费。

  4.由交警出面对凡车辆超重或加块钢板、车厢加高、加长,应以扣车查处。

  5.稽征部门应对“大吨小标”未改正的“外挂”车辆实行补征吨位差。

  通过这样的整治后,才能真正达到货运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使当地税费不至于流失严重,推动泉州经济的快速发展。

  车辆外挂有四害

  1.在运输市场监管上,带来失控。异地办牌车辆在税费征缴取得过高的实惠,在当地运输与本地车辆争运货源存在抬价刹价不公平的竞争行为;车辆二级维护保养,异地办牌车辆现不到落户地参加车辆检测与年审,能管的运管部门管不着,二保又不作路查路检项目,加上本地运管不得检查外籍车辆的规定,当地运管又不能管,异地办牌车辆的大部分车主,只为眼前的经济利益,根本不加强车辆二保维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管理权上存在问题,给当地运输量的统计带来困难。

  2.给税费征收带来恶性循环。本地车辆与异地办牌车辆缴纳税费差异太大,事必造成税费征收恶性循环。

  3.异地办牌车辆管理存在问题。异地办牌车辆,只要办妥相关手续回来后,终生不需返回落户单位,车辆年度审验也只需送有关证件即可。异地办牌部分车辆存在大吨位小标号问题,有些生产车辆厂家,为了推销产品,把大吨位的车辆,写成小吨位的合格证,吸引顾客买车,在一些有关职能部门中也能办出小吨位的合格证照。

  4.异地办牌给地方经济带来损失。(江海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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