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技奖今起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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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3:05 东南早报 | ||||||||
3月31日前申报人将材料报送到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200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将从今日起开始,截止于3月31日,申报人要在此之前将材料报送到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200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和个人必须符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
申报条件 申报人申报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的候选人必须是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或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引起在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申报范围应用性成果必须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一年以上(2004年3月31日之前且目前仍在使用),仅处于实验室、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等阶段的成果,不得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农药、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请奖。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申报。 各推荐部门要在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福建省分设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奖四个类别。其中,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是最高奖,获得者可一次性获得奖金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