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在房子上花的钱一年比一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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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4:03 杭州日报 | ||||||||
浙江省城调队昨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浙江省的各个城镇里,拥有几套房子的家庭相当多,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把自己不住的房子租了出去,很惬意地当起了房东。 买房子的钱比去年多花近3成 房子小的想换套大的,有一套房子的想再买一套……尽管省内各大城市的房价连年上
据对全省238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4年我省有3.5%的城镇居民家庭购买了住房。尽管购房家庭的比例比2003年低0.8个百分点,但购房家庭的户均购房支出为19.3万元,比2003年高出7.5万元。2004年按全部家庭人口计算的人均购房支出为1836元,增长26.0%,在家庭总支出的比重由2003年的10.6%提高到12.1%。 14.9%的城镇家庭有多套住房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们手中慢慢地有了丰厚的积蓄。精明的浙江人,选择了把积蓄用在购买住房上。这样,既可以改善居住条件,又不失为一项很好的投资方式。因此,近年来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渐渐普遍。据统计,到2004年末,我省有14.9%的城镇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的住房,比2003年末的13.2%上升了1.7个百分点。 名下的房产多了,总不能让房子白白地空着,不如把房子租出去当个房东。同时,近年来到浙江创业的外地人才越来越多,暂时买不起房子的他们大多选择了租房。因此,除自己居住外,居民拥有的其他住房大多成了出租房。到2004年末有59.7%的住房被出租,比2003年末提高2.9个百分点。 房租成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 出租房屋,无疑能够获得一份丰厚而稳定的收入。因此,房租收入成为居民家庭增长较快的一项收入,2004年全省人均住房租金收入195元,比2003年增长了90.0%。 出租房屋收入也成为浙江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占财产性收入的50.8%,人均195元。而2004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384元,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全国第一。 (通讯员戴建林吴磊记者洪光豫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