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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警刑讯逼供炮制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4:41 重庆晚报

  23日和24日,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地方,法院门口挤满了各式各样悬挂唐山牌照和公安牌照的车辆。因为法院分两天公开审理了唐山市公安局民警刑讯逼供案,7名民警接受了公审。

  这7名民警是: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聂晓东、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张连海、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宋金全、南
堡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卫东、教导员黄国鹏。

  据了解,截至目前,唐山市公安局已有12名民警因涉嫌刑讯逼供被逮捕。

  起因 列为杀人疑凶

  2002年7月12日凌晨,冀东监狱转业干部郭某和妻子唐某被入室蒙面歹徒刺成重伤,凶手逃走。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因与唐某的妹妹曾有暧昧关系,被南堡公安分局列为疑凶。

  办案人员在李的住处搜出一把钢珠枪后,李久明被刑拘。7月21日至24日,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不堪折磨的李久明编造了杀人经过。

  2003年6月24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提起公诉。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李提出上诉。

  真相 凶手另为他人

  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随后不久,温州警方向唐山警方发来协查通报,温州市瓯海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蔡明新供认,2002年7月12日凌晨,是他闯入了郭某家中抢劫伤人。

  2004年11月28日,李久明被无罪释放。手段1 轮流实施电刑

  23日,首先走上被告席的是卢卫东、黄国鹏、张连海、宋金全,24日出庭受审的是王建军、杨策、聂晓东。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2年7月21日上午9时许,杨策和卢卫东等人从看守所提出李久明后,押到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办公室内。

  为了获取口供,卢卫东、黄国鹏、张连海、宋金全等人将李久明用4把椅子固定好,把电话线缠在李的脚趾和手指间,然后轮流摇动手摇式电磁电话机,对李久明实施电刑。为防李久明自杀,办案人员还给李戴上头盔。其间,张连海从厕所里拿来墩布,塞进李的嘴中。

  21日深夜,李久明由于不堪忍受,开始编造入室抢劫并伤人的口供,遇到与现场不一致的情况,几名民警就使劲摇电话机,一部电话机摇坏以后,又换了一部电话机,直到“炮制”出他们满意的口供。

  遭受电刑的李久明双脚红肿,脚趾间溃烂粘连,双手也被电伤。随后,杨策给看守所留下400元钱,给李久明治伤。手段2强灌辣椒水芥末油

  据指控,王建军、杨策、聂晓东三人除参与了电刑逼供外,2002年8月26日至9月3日,三人在县刑警大队,还采用灌矿泉水、灌辣椒水、灌芥末油、用打火机烧、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呼吸等手段逼供。

  昨日,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人李久明说:“王建军等人在玉田的审讯手段极其残忍,有一次,他们一次灌了我十几瓶矿泉水,灌得我耳朵往外冒水,解大便也全是水。”

  据燕赵都市报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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