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开车撞人"撞破"自己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17 时代商报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无钱赔偿妻子自杀

  开车撞人“撞破”自己家

  在一起被告人两次驾车撞向公路收费人员的案件中,被告人坚称自己只是交通肇事,没有故意杀人,而且肇事后是自首。而检察院却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昨日,沈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交费发生争执

  被告人马德利今年22岁,是灯塔市人,2004年3月23日,他与朋友孙某等人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和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吃饭喝酒后驾车回家,在途经苏家屯大淑堡收费站副站时,因拒不交费受到收费员徐峰的阻拦,双方发生争执。

  徐峰证实:“当天凌晨3点多,一辆微型车开到收费站后,下来三四个人,我让他们交费,他们不交还走过去将收费口栏杆掰弯了,我上去阻止,一人从衣服袖子里掏出一根二尺多长的铁管朝我打来。”

  两次撞向收费人员

  争执过后,随后竟发生了被告人马德利疯狂开车撞人的一幕。

  徐峰的证言中说:“先过来的男子挣脱我们跑了,随后我看见他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以极快的速度撞断栏杆向我们冲过来,我和班长躲开了,但刘勇没来得及躲闪被车撞起4米多高后飞了出去。然后,那辆车从一车道开出去调头上了二车道,撞断好几个栏杆后又开回到一车道来撞我,我也被撞飞了出去。”去年6月9日,被告人马德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交通肇事”导致人生悲剧

  2004年11月30日的公开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马德利一再坚持:“我没有故意杀人,我是交通肇事。”其律师也为其辩护被告人有自首情节。

  昨天,主审此案的张淑燕法官在宣判后对记者说:“具有多年驾龄的被告人因对公路收费人员让其交费产生不满,而两次驾车撞向收费人员,足以证明其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昨日,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刘勇,这个年仅23岁的小伙子,虽然经极力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却失去了健康,目前对于过去仍处于失忆状态。而被告人马德利的妻子因为筹集不到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金,情急之下竟然自杀身亡。

  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