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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袍被盗引发首例泊车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17 时代商报

  律师袍被盗引发首例泊车官司

  兴隆轩”将成被告,消协称“免费泊车、车损自负”是霸王条款

  “真就是一顿饭的工夫,放在车里的5件代表着法律庄严的律师袍丢失了。”丢失者杨先生说。

  “整个沈阳就是这样的规定,没人能改,我们决不能赔。”“兴隆轩”饺子馆的经理这样解释。这是沈阳市首例因为“免费泊车、车损自负”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双方各自的说法。据了解,这起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可以为沈阳、乃至整个辽宁提供类似案件的判决参照。

  日前,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已经正式对此事立案,即日开庭。

  起因:饺子馆门前丢律师袍

  杨先生是沈阳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去年12月27日,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安排,杨先生到沈阳市司法局去拿同事的5件律师袍。拿到律师袍时已经到了中午,杨先生就来到了位于沈阳市红十会医院附近的“兴隆轩”饺子馆就餐。

  吃饭前根据门卫的要求,杨先生把车停在饺子馆门前的小路上。但是当杨先生吃完饭去提车的时候,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只见汽车的玻璃粉碎,车内的5件律师袍全部丢失。

  矛盾:关于赔偿双方有争议

  事情发生后,杨先生立即报警。警方对此事立案调查,但是由于此类案件的作案者流动性大,所以警方在侦破中有很大的难度。

  对于杨先生来说,他丢失的是同事的律师袍。对于律师袍司法局有着严格的管理,没有律师袍,一般是不可以出庭的。

  杨先生就与“兴隆轩”协商赔偿,经过数次讨论后,“兴隆轩”表示“只能赔偿玻璃,其他的自负”。对此杨先生不接受,他说:“提供停车,是商家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一种延伸,商家应该全部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兴隆轩”的经理告诉杨先生:“不是我不赔偿,整个沈阳对这类事情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意义:向霸王条款宣战

  面对这样的情况,杨先生决定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是在沈河区法院对“兴隆轩”提出法律诉讼。

  杨先生说:“这是件小事,但是这背后却是霸王条款的积累,整个沈阳市几乎所有的商家都是‘免费泊车、车损自负’,今天我打这个官司,以后就可以有人根据它进行赔偿。”

  记者采访“兴隆轩”方面对此事的看法,但是被拒绝。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市消协表示:“‘免费泊车、车损自负’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个案件的判决,可以给类似事件提供参照。”

  时代商报记者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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