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0”案后续爆炸案属恶性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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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1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24日上午宣布,20日中午新疆奎屯境内发生的中巴车爆炸案已经告破,此案属于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白青华已在爆炸中死亡。据调查,白青华在煤矿打工砸伤手指,煤矿赔偿两万元。他嫌赔偿太少而迁怒于社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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