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进人凡进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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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今年起,全省事业单位进人也要“凡进必考”了!省人事厅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全省除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其新进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进人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省人事厅下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省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招聘工作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其公开招聘计划,要经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事部门批准。 对于不按《办法》招聘而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人事、编制部门将不予承认,不予办理进入人员的人事、工资、养老、调动、社会保险等手续,并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办法》规定,高等院校招聘工作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自主组织实施。 四类人才可免试 《办法》规定,四类人才进事业单位可免试直接考核聘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三五人才”一、二层次人选等高层次人才;通过全日制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等。 据介绍,我省目前有5万多个事业单位,90多万人。实行公开招聘的目的就是要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