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狱中开庭囚犯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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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4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崇州法院在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学生被杀案,学生家属提出了要求正在服刑的李新等12人和4名在逃嫌疑人共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2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法庭上,李新等人对自己当初的卤莽行为深表忏悔,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认为,16名被告对受害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庭判决由李新等16名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5万余元。
案情回放 2003年8月23日晚,刚考上大学的吴某与夏冬等十余位高中同学在崇州体育中心旁的一家音乐吧庆贺时,因一点小事与另一家音乐城服务员彭秋伟发生争执,彭叫来李新等十余人,持刀对夏冬等学生进行殴打、追杀,结果夏的右手动脉被砍断,致失血性休克,最后死亡,吴某等同学也受了伤。向明记者李逢春实习生冯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