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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副市长不配专车"成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7:29 新桂网

  据《北京青年报》1月24日报道,在南京市最新出台实施的市级机关小汽车配备、更新使用管理规定中,“副市长(含)以下领导干部不得配备专车”成为媒体关注的一大亮点。

  堂堂一个副市长居然也不得拥有专车——看上去这确实像是件改革新鲜事,应该叫好,不过仔细想想,笔者又觉得味道不大对:什么时候,在哪里,哪条党纪国法说过副市长是可以配备专车的?相反,1994年由中央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中倒是写着:“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南京市的副市长并非正省部级干部,不配专车岂不很正常?既然如此,何以本属“老黄历”的规定,此番又突然新鲜起来呢?

  显而易见,中央的规定在一些地方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而且在现实中,公车的配备、使用状况严重混乱、失序,这才是“副市长不配专车”能够“因旧翻新”再成新闻的根本原因。

  本来,同样的社会问题一再发生,需要不断治理并不是什么不正常的现象,但我们稍加留意又会发现,在类似这种“问题-治理-问题-治理”的循环中,伴随“问题”严重程度的增加,“治理”的力度往往不是强化而是弱化甚至被同化了,即治理在试图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身也被问题化,成了它的一部分了。事实上,这种手段乏力、翻新不新的治理困境在近年各地推进的公车改革中都有很好的证明:或者依据级别发放不菲的交通补贴,或者将公车以低价贱卖给有关官员。无疑,这样的改革策略、思路不仅违背了“消除公车腐败,减轻财政压力、提高行政效率”的公车改革初衷,更有为腐败行为进行漂白之嫌。

  可见,这里的“翻新”,实际上只是一个很皮相、形式化的陈套,竟以预先尊重和承认此前其实并不合规的种种公车使用乱象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各种利益为前提,也就是说,现在的新规定并不是对既有法规的强调和回归,而只是与早就违反规定的公车使用现实之间妥协、退让的产物而已。

  因此,如果不打破这种看似新鲜,其实陈陈相因的治理怪圈,对各地热闹的公车改革前景,笔者以为,难言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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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贵峰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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