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寒门学子发生活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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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7:35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月24日讯(记者姜淑芹)在免除了低保家庭子女学杂费的基础上,青岛市今年起又将为这些寒门学子发放生活补助,不让孩子饿着肚子念书,城市孩子每人每年最多补助120元,农村孩子每人每年最多补助400元。 据青岛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青岛市城乡共有1.2万余名低保家庭子女在校学习,此前青岛市已经出台政策,对低保家庭免除小学生每学期40元、初中生每学期
按照政策规定,青岛市每年将分两个学期对贫困家庭进行补助,市内4区低保A类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为孤寡老人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其家庭收入情况无变化且困难较大的家庭)和单亲家庭子女,小学和初中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50元,高中(含中职)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60元;其他家庭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25元。市郊5市3区低保家庭子女,小学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50元,考虑到农村初中、高中阶段寄宿费用较高,生活补助额度相应加大,初中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100元,高中(含中职)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200元。这样城市孩子每年最多可补120元,农村孩子每年最多可补400元。青岛市每年拿出12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发放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各区市财政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