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制定五条禁令对顶风违纪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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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8:4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黄丹华指出,今年,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对顶风违纪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黄丹华是在24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并列举了五种行为和处理措施: 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
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