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实行层层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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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0:29 金羊网-新快报 | ||||||||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 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通讯员 欧阳永晟 陈伟秋)昨天,张广宁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下称《责任制》)。《责任制》规定了区、县级市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对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悉,《责任制》规定了纳入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主要范围,同时要求区、县级市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逐级政府负责制,街道(镇)向区、县级市政府负责,区、县级市政府向市政府负责。区、县级市政府与街道(镇)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抓好街道(镇)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制订街道(镇)、社区(村)知情报情和协查协管制度。街道(镇)、社区(村)对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未履行职责,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问题应发现而没发现,知情不报,包庇袒护,甚至干扰执法查处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街道(镇)、社区(村)领导及主管部门的责任。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