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19名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受到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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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0:50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24日电2004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 200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自治区党委组织了130多人参加的18个考核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92个厅局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情况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也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2004年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区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对全区地州及厅局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登记,对641辆超标小汽车进行了清理。二是对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住房情况进行清理和纠正,纠正超标准和超控制面积住房1569套,清退多购住房73套,纠正超标准装修住房4套,补交房款约2340.8万元。三是完成了对全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的清理和纠正工作。四是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共清理出拖欠公款的党政领导干部3990人和拖欠的公款2628万元。还对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了清理登记,全区清理出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393万元。五是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纪委设立的“539”廉政账户2004年共收到上交款73.7万元,另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上缴的各类礼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完)(周生斌编辑) (来源:新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