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法出台新规 将提高法院强制执行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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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0: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月25日消息(记者 刘湛)从昨天起,重庆市高院《关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始实施。这是全市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法院系统的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使司法权和行政权得以有效区分。 以往,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单位,在查处有关旧城改造、违章建筑、违法占地、农业、移民搬迁、等各个方面的行政违法案件时,往往求助法院对此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
但法院到底应按什么程序介入执行?强制执行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凭各法院自行“拿捏”,其中难以避免行政权力对案件执行的影响。为此,重庆市高院出台了《意见》。 《意见》规定,行政单位或有关权利人就行政违法案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得先由法院审查后裁定“是否应执行”,然后才能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