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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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1: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记者张淼淼、王文韬)“人员密集的消费性娱乐场所,是安全生产工作最令人担心的地方。”北京市副市长陆昊24日在北京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发布会上表示,要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首要的是做好基础工作。 24日,北京市商务局、文化局、园林局同时发布《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规范》突显对细节的关注,基础工作靠的就是细节。”北京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对记者说。记者发现在《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中,有这样一段明确的表述: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 据介绍,7个《规范》中凡是涉及到疏散通道和出口的都同时做了严格的数字规范,如《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40米。 北京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刘兴起告诉记者,7个《规范》无论针对商场、超市还是电影院、公园,都首次对经营面积和顾客的人数关系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北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规定的游人容量接待游人。“以前是想接待多少人接待多少人,中山公园曾经最多一天接待40万人。”刘兴起表示,此次《规范》中已明确指出,在公园、风景名胜区正常开放时要派专人随时掌握入园的人流量,确保游人安全。 这7个《规定》将于春节前后2个月内试行,2005年3月24日起正式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