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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台逐级上访制度 百姓从此不用告御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22:48 四川新闻网

  1月2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信访办获悉,从2005年2月1日开始,凡是想要上访的成都百姓,都可免除在市政府门口排队的辛苦了。为解决在信访工作中出现的群众上访难、信访结案难等问题,成都市信访办在经过研究后已正式出台了关于《成都市逐级上访处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据悉,此次成都所实施的逐级上访制度,在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中尚属首例。自此以后,成都市民有望彻底告别上访难、结果难的现象,从此不用再“告御状”了。

  群众信访常常走弯路 出台新制度势在必行

  针对该制度出台的原因,记者专门采访了成都市信访办副主任杜国林。对此,杜主任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咱们成都市信访工作的任务十分沉重,连续七年来的信访总量一直不断地向上攀升。由于群众对基层信访没有信心,心理上依赖更高一级的政府,所以长期以来我们市政府门口要接待为数众多的上访市民。但市民们不了解我们处理信访事件的程序,是从哪里来的问题,我们还是得发回到哪一级的机关进行处理。而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市上对在基层发生的事情和境况无法详细了解。因此哪怕群众上访到北京,北京也只能发回到我们地方机关进行处理。所以,这使得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在上访时走了不少冤枉路,却还是难以解决问题。而基层信访干部因为老百姓对自己的不信任,在处理信访案件时的责任心也不够强。这样长期的非良性循环,必然会导致信访工作难以顺利地开展。”

  基层要出具处理意见书 责任落实到每一级信访

  在《实施意见》中记者了解到,“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是建立逐级信访制度的根本要求。乡、镇、街道等上访人所在的机关和单位,都是处理群众逐级上访的初访受理单位。对群众的上访,《实施意见》要求要无条件受理。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在受理了上访人的案子后,处级信访单位要在调查完事实真相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如果群众不服,办理单位要至少协调处理三次以上,然后才能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有了《信访处理意见书》,上访群众便可根据受理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逐级上访。

  《信访处理意见书》还有什么样的好处呢?成都市信访办副主任吴明军告诉记者,有了《信访处理意见书》,上访人如果不服初访单位的处理意见,可以以此为凭证向上一级单位继续上访。而这次实行的逐级上访制度,是我们成都市对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的细化和补充。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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