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中贩毒第一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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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2:19 现代快报 | ||||||||
据《法制晚报》报道35岁的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公司营运部女职员杨旭,明知朋友徐国英携带毒品,仍通过同事帮其逃避机场安全检查,使2569.4克毒品顺利运输到北京。 25日上午,这起“空中贩毒第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杨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分别判处同案犯徐国英死刑;判处吴龙强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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