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动迁户有望购买配套商品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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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2:28 新闻晨报 | ||||||||
焦扬同时透露:政府正考虑适当放宽购房贴息政策享受条件 记者徐斌忠李艳秋 晨报讯本市非动迁户是否有望购买到配套商品房?针对晨报记者的提问,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在优先保证重大工程动迁房源需求的前提
焦扬同时表示,最近韩正市长在市人代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要坚持“三个为主”,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 关于购房贴息政策,焦扬说,上海已经在实行购房贴息的政策,但是以往限制比较严格,能享受的家庭不多。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购房贴息政策,对有购房愿望,但购买能力不强的一般中低收入家庭,考虑适当放宽购房贴息政策享受条件,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优惠政策,特别是让没有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部分比较困难的老百姓,能享受到购房贴息政策。 [现行的购房贴息政策 ] 享受政策对象以贷款方式购买本市一套自住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包括二手房),且购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财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2003年为13250元)。 享受政策时间2003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享受政策条件一、购买的商品住宅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可按本规定享受贴息政策,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二、对购买的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的二手房,也可按本规定享受贴息政策;三对购买的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超过幅度在3%以内的,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 四、享受本规定贴息政策的家庭,在政策期内享受贴息的商品住宅仅限一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