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场各项设施有了最低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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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3:25 杭州日报 | ||||||||
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的商业用房面积最少标准是多少?市场配套的停车场地应达到多少……近日,市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杭州市商品市场建设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的意见》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商业用房面积有规定
《意见》规定,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根据规模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主城区2万至3万人设置1家营业面积2000至3000平方米,服务半径500至800米的农贸市场。场内按蔬菜、肉类、豆制品、水产、熟食、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市。 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大型综合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不少于10000平方米。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一般也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不得占用道路,不得占用绿地、林地,不得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造成明显影响。 基础配套设施有要求 各类市场的基础配套设施,包括市场商业用房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物业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等也有严格的要求。 随着私家车的剧增,市场要配套设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近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及工业消费品或生产资料市场,停车场地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30%左右,5000平方米以下的专业批发市场及城区的农贸市场,停车场地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20%左右。 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设置检测室,安排相对独立的检测工作间,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 《意见》还对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用房、消防及安全、储存、绿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把好市场建设关,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开业。对原有市场,要引导其对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通讯员郑保记者吴幼祥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