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女职员空中贩毒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3:57 济南时报 | ||||||||
时报深圳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35岁的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公司营运部女职员杨旭,明知是毒品仍通过同事使毒品逃避机场安全检查,并得以顺利运输到京。昨天,北京二中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分别判处同案犯徐国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
庭审时,杨旭及她的代理律师称,她不知道纸袋内装有毒品,也未利用他人逃避机场安全检查,杨旭是被他人利用运输毒品,未获得报酬,并非合伙运输毒品,建议法庭对杨旭减轻处罚。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杨旭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