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发 不报警 负责人 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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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5: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漯河讯雇用4名民工对储油罐清污,不料引发火灾,造成1死3伤。事发后,包工头用车拉着4名死伤者,从周口市扶沟县狂奔100多公里,到漯河市的一家医院。昨天,经漯河市召陵区和扶沟县警方的联手调查,犯罪嫌疑人柴某因涉嫌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 1月21日夜,柴某带领王先进等几名来自商水县的民工,到扶沟县白潭镇一加油站,清理一地下储油罐内的污油。当王先进戴着防毒面具进入油罐20分钟后,突然“嘭”的一声巨
闻讯,漯河市召陵公安分局翟庄派出所赶到医院,控制了柴某等,讯问后,将情况通报给扶沟县警方。1月23日,扶沟警方将柴某押回案发地深入调查,认定其涉嫌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昨日柴某正式被刑拘。 昨天,记者在医院看到,3名民工,面部和肢体多处伤势严重。据悉,目前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进一步治疗中。(首席记者 刘广超通讯员朱金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