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受雇为人装修房 摔伤谁来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5: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雇民工为他人装修房屋,民工从高处掉下摔伤,谁该为此事负责?昨天,灵宝市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雇主赔偿伤者的各项经济损失,房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12月,焦某想装修房子,就找了无民用建筑资质的郝某,郝某雇田某施工。12月11日,田某正粉刷墙壁时,从架板上摔下。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九级伤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

  法院认为,郝某作为雇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焦某知道或应当知道郝某无相应的民用建筑资质,却仍将工程发包给对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 甲蕤 通讯员 孙涓琴)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年春运
中国女将征战百年澳网
关注2005考研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第12届中歌榜揭晓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慈禧曾孙口述实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